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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路面电子警察拍照杆闪光灯改成拍车尾

zqzwcl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3-26 09:02: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9485
处理用时:6小时36分
路面上,交通部门安装了很多的电子警察拍照杆及设施。司机每经过一处,就给闪光照一次,一次外出就给闪了N次。相信人人都会感觉不舒服。。每次闪司机眼睛,过一个抓拍设施,失明5秒钟,这到底是为了安全还是制造事故?由于涉及面广,建议不要转交通部门处理,由市府办高度重视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考虑改成拍车尾。

交通科技设施科回复:
闪光灯设备按照《GAT 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设置,过车就闪目的是拍清楚车内情况,为治安、缉查所需,请市民驾车通过时谨慎慢行。

质疑:符合闪光灯设备按照《GAT 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
这到底是个什么神奇标准? 亮度、高度、角度、频率……都符合吗?使用年限后,衰减后还符合吗?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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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科技设施科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闪光灯设备按照《GA/T 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设置,过车就闪目的是拍清楚车内情况,为治安、缉查所需,请市民驾车通过时谨慎慢行。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技设施科,联系电话:222659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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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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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论

  • zqzwcl03-28
    以人为本,应该是社会管理的根本原则。群众利益无小事,更何况交通管理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作为职能管理,对涉及千家万户的事,要积极协调,克服困难,牵头组织。仅仅是执行某个行业标准,不进行全面评估,显然是不能服众也得不到支持的。这个评分高不起来。只是,给的评分再低,有没有人理你,是否有用?!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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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惹事,也不怕事03-26
    为了能拍到车牌,就不顾人民的生命安全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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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光下的平民03-26
    闪的不是他们,他们才不管呢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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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372103-26
    提了N年了,丝毫没有改善,只是变得越来越多,监控是门大生意,随便一个路口,十来根杆子。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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