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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土地个人安装2个车位地下锁

果果1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3-27 10:47: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9730
处理用时:6天7小时24分
你好!东莞市塘厦镇石马韩屋路78号楼旁边的公家空地土地安装自家的车位地下锁,霸占土地归自己使用,专门停放自己家的车。如不认识的人稍微把车停靠一下,就打电话说这是自己家的车位,不可以停放。而且对外说这是自己家的车位。自己的家车没停就把地锁立起来。把国家的土地变成自己使用和还对自己栋楼业主进行收费。这几天我们经过也是一样没有拆除哦!请问这个教育是表面拍个照片,然后就当没事发生。拆除需要到2024年3月26日(一周时间)都不可能没拆除。如果真实不拆除继续投诉。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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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年3月29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年3月29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4年3月29日,我分局执法人员与社区城管办人员一同前往塘厦镇石马韩屋路78号楼,针对您所反映的公家空地个人安装2个车位地下锁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涉事商铺的负责人,并向其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强调了霸占停车位行为的危害性。执法人员已明确要求该商铺立即停止占道行为,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消除其对市容市貌的影响。《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经合法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或者搭建停车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目前,该商铺人员已承诺按执法人员要求拆除地锁并停止霸占公用停车位行为,我分局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
下一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路段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密切跟踪,并严格按照法规进行处理。我分局将对任何路段及商铺存在霸占停车位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保障道路的畅通和市容市貌的整洁。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81280268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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