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加建,噪音严重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村朱屋路35号在违法加建,嘈杂不堪,请执法部门给于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年4月1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我分局执法人员到塘厦镇田心社区朱屋路35号,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建筑楼顶存在施工情况。现场约谈建筑当事人,由于未能出示相关报建手续或其他审批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要求属地社区严格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监督并落实跟进整改情况。 关于市民反映噪音的问题,目前该建筑已责令停工。后续如整改完毕后恢复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一是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进行施工,超时施工必须报相关部门备案;二是要求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下一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对查实的施工扰民等行为进行从严处罚,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全镇的城乡建设秩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80330313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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