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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龙升路10号中信凯旋湾多家烧烤店违法经营,占道经营,严重污染环境

微信用tuweV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3-29 16:58: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0265
处理用时:14天1小时20分
法条很清晰,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正面问题,解决问题。石龙龙升路10号中信凯旋湾处多家烧烤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开店、营业,产生油烟、异味,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问政部门: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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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
接诉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龙分局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我分局工作人员为切实解决市民的诉求,于4月7日下午,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组织小区1栋及2栋部分业主、小区物业管理方代表召开了协调处置会,各方对反映的问题充分表达了意见和建议。经协调,明确了初步整改措施:1、占道经营、噪音扰民问题。先由小区物业公司对相关店铺发布《关于商铺禁止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外摆的通知》,同时落实专人巡查管理,加强劝导工作;我分局将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相关店铺的巡查监管工作,协助小区物业加强管理。2、油烟排放问题。经查,小区地铺目前有4间经营烧烤等熟食的店铺,其中3间经营烧烤等熟食的店铺已按要求安装烟油过滤器,并已连接小区排烟管道正常排放油烟。而“新疆友谊美味羊肉串店”亦已按环保要求装有油烟过滤器,但该店铺无建设小区排烟管道接驳通道。执法人员正进一步协调店铺业主与物管方处理排烟管道连接问题。
4月11日,小区物业已向相关店铺发布相关通知,要求相关店铺停止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外摆,并加强巡查管理;近日将组织相关店铺经营者就店铺占道、噪音扰民问题,进一步开展协调和整改。我分局将继续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控工作,协助小区物业开展落实整改工作。
如再发现相关情况,请联系我分局(电话:81862123)。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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