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没有土地证,如何报建
本人居住东莞中堂东泊社区大道街房屋08年左右建成,部分村民房屋是没有土地证,现在房屋出现裂痕以及下雨屋内漏水浸水,想报建维修需要用到土地证来报建,如何办理土地证报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东农农〔2022〕65 号)(以下称《补办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得农用地转用批次报批的批准文件后,再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 经询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补办的农房建成年代须符合下面两点:(一)1987年1月1日前已建成农房,至今未改建重建的,不受主体资格的限制,可以直接发起申请。(二)198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建设的农房,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才能进行补办。 我镇已全面开展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已成功通过补办出具宅基地用地批准书,符合1987年前已建农房条件者可到属地村委会拿表进行申报。市民反映所有房屋于2008年建成,因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续工作开展进度请以村委会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堂镇农林水务局,联系电话:8811887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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