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镇河田村委会雅和居物业从不开发票
厚街镇河田村委会雅和居物业,交了物业费从不开发票,建议严查,补开发票。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厚街镇河田村委会雅和居物业未开具发票问题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我分局收到您关于厚街镇河田村委会雅和居物业未开具发票举报后,依法作出调查处理,该物业的经营主体是东莞市家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7日补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张,发票号码36927896、36922144、36915611、36923728、36918407和36926204,金额合计:2477.5元。经与您联系,我们已将处理情况向您进行反馈,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无异议。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厚街税务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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