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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物业在架空层设置电动车充电装置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微信用sbkEI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11 15:25: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2391
处理用时:7天2小时8分
自南京市因电动车自燃引起的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各地都在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很多小区都把电动车充电装置移出了居民楼区,但企石镇碧桂园小区的物业一直无动于衷,对业主的呼吁听而不闻,每栋楼下架空层的电动车充电装置仍然在正常昼夜运行。这是一种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谁能保证碧桂园小区的电动车不会出现问题?难道只有出现问题才能整改吗?谁负得了这个责任?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禁止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消防楼梯、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碧桂园小区的物业严重违反了这一条例,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
我们并不否认给电动自行车设置充电装置在给物业创收的同时,也确实方便了广大业主。但是,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比 这些都是次要的。安全最重要,生命大如天!请不要因为创收而忽略了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碧桂园小区每栋楼的架空层都停放电动自行车,都有充电装置,有的电动车整夜都在连接电源充电,这是一件细思极恐的事情!
我们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能介入调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强烈要求碧桂园小区的物业能尽快将电动自行车和所有的充电装置统统移除架空层,重新选定一个距离居民楼较远的位置,从根本上彻底杜绝这一安全隐患!!!
问政部门: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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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4-17 08:50:21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04-18 10:37:12对诉求进行办理。4月16日房管所联合镇消防大队到现场调查。要求物业制定迁移方案,将电动车充电装置转移到架空层外面,在业主群里做广泛宣传,同时责令物业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检查,清理架空层乱停放电动车,消除安全隐患。按照《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需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并双过半业主投票同意的,物业将启动建设工程。目前,物业已初步计划在小区商业街对面,碧桂园公园旁边建设电动车停车棚,预计工程项目在5月30日前完成。
下来,房管所督促物业做好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如有疑问,请致电房管所,联系电话:8666155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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