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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投诉住宅区无证照经营养鸡场

zlyp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4-04-15 10:01: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2974
处理用时:10天4小时5分
一、投诉镇区防疫主管单位没有到现场走访,散养家禽没有注射疫苗,对镇区内已出现过的“鹦鹉热”传染病没有防治意识,散养家禽给病菌提供传播的温床。将群众投诉无证照经营养鸡场简单定义为邻里矛盾来处理,社区以电话方式了解,以劝说无果为处理结果 。
二、河畔花园二期丽景轩11-13号为闲置住宅区,无人居住。业主借用给他人用于无证照经营养鸡和种植场所,鸡鸣扰人,鸡糞和种植施的牛糞臭气冲天。
三、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也是病菌大量繁殖传播的季节,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重视传染病传播的防治及管理,及时釆取措施,还市民一个安居乐业的场所。
问政部门:横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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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4-23 09:58:42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04-23 09:58:00对诉求进行办理。经社区人员多次调解劝阻无果,建议市民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宁社区,联系电话:0769-8337268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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