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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门口放置煤气瓶

用户Ur1hV7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18 19:12: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3765
处理用时:5天5小时40分
我是东莞市莞城街道罗一新街21号住户,20号店家为方便做生意,在20号与21号之间放置两个煤气瓶,我们出入口就只有一个,而且经常在门口为电动车充电,而旁边放的两个煤气瓶容易造成隐患,经与店家协商无效,故请求帮助。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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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兴塘社区有关工作人员已要求罗一新街20号铺主将煤气瓶搬回店铺内,并要求其安全用气,注意消防安全。另外,兴塘社区工作人员于4月19日上午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兴塘社区东平居民小组0769-22456175进行咨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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