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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莞籍新生儿如何办理居住证和社保

用户bhyP3j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22 15:57: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4345
处理用时:4天0小时47分
你好,我家新生儿为非莞籍,如何给他办理居住证和社保呢?目前居住在石排,请提供详细的流程,谢谢~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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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经石排人社分局了解,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 2024-04-23 9:37:00、10:57:00电话与您联系,您均未正常接通。针对您所述的非莞籍小孩医保参保的问题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三)在本市托幼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四)在本市区域内居住,且持有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人员”及第二十三条规定:“城乡居民、持居住证人员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变更等手续”,您小孩需要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后,持相关参保资料到居住证上所属的村(居)民委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建议提前与居住证上所属村(居)民委员会了解所需相关参保资料。如有疑问,请联系石排人社、医保分局,联系电话: 0769-86539977。
2、经石排公安分局了解,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局于2024-04-25 16:00联系您。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为我镇户籍人口,您的丈夫和新生儿为非莞籍户口(同一户),您在我镇拥有个人名下房产,并与新生儿居住在该房。您为孩子办理居住证可到我镇就近的派出所现场办理,或在i莞家预约到石排镇政务中心公安专区办理,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结婚证、新生儿户口簿及新生儿居住证照片回执(未办理过身份证的情况下需提供)等资料,可以不携带新生儿到现场。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石排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69-866599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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