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东坑镇政府违法变更道路性质

用户a0ylem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23 11:42:2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4485
处理用时:6天6小时42分
事实依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 (含国、省、县、乡、村道)非法设卡、收费。 二,东莞市也出台了《关于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对于“围合”设置范围,《意见》明确规定,在各村(社区) 集体土地上,禁止包含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城市道路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这也强调了“围合不可占用公路用地范围的各乡道、村道”,是仍不可逾越的红线,更不得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上非法设卡、拦截车辆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通行。 三,交通局之前也出台了《2020村道分镇路线明细表》,详细标明了各村不能收费的乡村公路。 现在我检举举报,东坑镇坑美村在明确为农村公路,而非村内部道路的南国二路上违法违规合围收费。 1,南国二路是交通局明确公告过为农村公路的,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上由村(社区)集体组织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的集体土地。 2,如果南国二路道路属性有更改,请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明确公告出来,不要遮遮掩掩,免群众误解。如果没有,那就是有关部门在3月21日验收的时候,公权私用,私相授受,把公权力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请及时更正。 3,如果道路属性确实有变更,坑美村委在开展停车规范管理时,没有做到通过不同方式开展社区协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而是粗暴的一纸公告就收费,引起周边居民的极大不满。 4,违法收费,只是收而不管,没有配备停车协管人员,没有建立人员巡查管理制度,公告对车辆停放若有损坏,丢失或者其他任何意外概不负责。并没有提升市民群众的停车体验。 请交通局对此事件做到实地调查,摸排走访,以合法合规,合理处理,给我们皇家翡翠湾花园这个拥有超2000人居住的大型小区的群众一个合理答复,而不是继续下放坑美村委答复,让他们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不要让坑美村委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不要让坑美村委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不要让坑美村委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2024年3月1日在南国2路停车还被交警罚款(见附件照片),南国2路不是公路交警怎么会罚款???南国二路是公路坑美村凭什么围路收费???
       希望上级部门重视并介入彻查,还我们普通百姓一个公道,感谢!
问政部门:东坑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投诉以后,东坑镇交通分局执法人员到坑美村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为优化调整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南国二路(皇家翡翠湾小区后门路段)向市、镇申请同意后变更为内部道路,并实施围合管理,其停车规范管理范围不涉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并按规定及要求完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村(社区)内部属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社区)集体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设立停车设施。坑美村为保障消防车能畅通行驶,车辆停放有序,为落实治安联防、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需要,同时兼顾车辆集约化管理,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向我镇申请实施停车规范管理。我镇根据《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组织交通、公安、城管、农林水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坑美村停车规范管理方案进行评估审核、批准建设以及验收,并依规定已向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备案。同时,根据《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公平收费和收支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停车项目应以“用者自付、公平收费”为原则,对进入停车项目范围的车辆,根据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需求,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进行计价收费。综合来说,实施停车规范管理有利于提高停车位周转率和使用率,不断优化市民出行环境,切实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目前,东坑镇井美村、初坑村、新门楼村、黄麻岭村等也实施了停车规范管理。 下来,镇交通分局将联合市场监管、经济发展、公安、城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坑美村加强指导监管,规范村内停车秩序。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