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合规的生鲜灯
怀德市场51号猪肉档,违规使用非标生鲜灯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11时55分通过电话与市民您联系,已告知市民您举报材料已收悉。 经查,举报内容反映的“怀德市场51号猪肉档”已办理营业执照,名称为:东莞市虎门李炳汉猪肉店,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606694593。 根据举报内容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对东莞市虎门李炳汉猪肉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未有发现被举报猪肉档使用了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灯具,现场已提醒被举报人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 鉴于当事人未有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11时55分通过电话方式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市民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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