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使用不合规的生鲜灯

用户kzAOB9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24 12:47: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4659
处理用时:3天23小时45分
怀德市场51号猪肉档,违规使用非标生鲜灯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11时55分通过电话与市民您联系,已告知市民您举报材料已收悉。
经查,举报内容反映的“怀德市场51号猪肉档”已办理营业执照,名称为:东莞市虎门李炳汉猪肉店,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606694593。
根据举报内容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对东莞市虎门李炳汉猪肉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未有发现被举报猪肉档使用了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灯具,现场已提醒被举报人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
鉴于当事人未有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11时55分通过电话方式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市民您。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