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丰泰华园山庄私自变更绿化用地,占用绿化用地变充电桩
东莞虎门丰泰华园山庄龙泽物业私自变更景湖区2栋旁绿化用地,用做经营性充电桩用地。第二、为了确保充电桩用地,把原本停车雨棚钢筋支架拆除,导致停车雨棚变成危险建筑。要求恢复绿化用地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市民反映“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点”的问题,接诉后,我所工作人员于5月9日到达小区开展实地调查,经了解,消防部门已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现场进行指导,原架空层停车、充电不符合相关要求。 由于华园山庄小区前期未规划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及停放区域,因此物业方已出具在小区选址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点的方案,并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节选):“公共办公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因客观条件受限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当划出一定的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点。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智能充电设施。” 综合上述,我所已督促物业方将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后投入使用,避免出现消防安全隐患、堵塞消防通道及违法建设等情况。同时我所已要求物业方按照《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妥善做好临时停放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设备、加强日常巡逻整治电动车乱停乱放,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所市场组,联系电话:851837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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