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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瑜璟台物业公司不让业主收楼

lcsh521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10:34:1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5543
处理用时:16天7小时4分
因开发商交付质量问题,大部份业主在合同交楼期不能收楼,待开发商整改后业主收楼时碧桂园瑜璟台物业公司不让业主收楼。说要业主补1-4月物业费才可以收楼。但推迟收楼责任在于开发商,第一,没收楼前的物业费归开发商承担。第二,物业管理公司没权利扣住不让业主收楼
问政部门: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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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购买了碧桂园瑜璟台悦溪花园项目房源,因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未收楼,现物业要求补上前期物业费才可以收楼的问题。茶山镇住建局于5月11日上午组织您与开发商、物业进行协调。经协调,关于收楼问题,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物业费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再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司法途经解决,住建局已于协调现场告知您,您表示同意。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茶山镇住建局,联系电话:0769-81853189。关于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现物业服务企业已承接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如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等。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不得以存在开发商遗留问题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物业管理费。关于物业公司不让业主收楼问题,已于5月11日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调解,物业服务企业已协助您办理相关收楼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茶山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4301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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