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东莞商品房供地事项
按最新规定,商品房去化36个月以上要停止供地,东莞似乎在36个月以上,是否意味着很多旧改都要搁置?
尊敬的市民,您好。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关于“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等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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