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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户新政【居住证连续满1年】理解

布洛芬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5-07 11:02: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6610
处理用时:4天6小时29分
本人对我市新出台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条件其中一条“居住证年限连续满1年”感到迷惑!我看了东莞本地宝,东莞阳光网,东莞发布微信公众号对“居住证年限连续满1年”解析,均没有明确要求居住在连续满1年,必须是申请入户之日前居住证连续满1年,换言之就是居住证必须是最近都连续有效满1年才符合新规!

本人居住证年限历史记录如下:

2019年4月24日 - 2020年4月24日   ,  2020年4月24日 - 2021年4月24日   (居住在年限连续满1年)

2022年7月13日 - 2023年7月13日   ,  2023年9月7日 - 2024年9月6日     (最近2条没有连续满1年)

现在的问题是新政策规定,申请人应同时满足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和在我市用人单位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两个条件。即:居住证年限连续满1年+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养老保险。

并没有明确要求居住在年限连续满1年,必须是最近的年限连续满1年,也没有明确说明只要居住证有过1次年限满1年就行。按照东莞市以往的文件规定中,对于有要求是最近年限的文件,都是有明确说明的!像东莞市的购房限购政策,就有明确说明需要购房之日前3年内满多少年的社保,还有积分入户的纳税统计方式,也有说是最近几个年度的纳税记录才有效。


我希望市政府,公安局或是有关负责领导,对此做一个明确说明,我肯定不是第一个对此问题有疑惑的,因为这个问题,我跑了镇街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只要居住证历史有过1次连续满1年就符合条件,但我还去窗口问了办理入户手续的职员,他给的回复又说我的条件好像不符合,他也不能保证100%不符合,他也很迷惑。


希望政府能明确解读政策新规,以正视听,究竟需不需要最近连续满1年,还是居住证历史记录只要有过一次连续满1年即可。
问政部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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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为:非莞户籍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22481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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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论

  • xt200805-12
    醒目,理解和解释的非常到位。语文成绩优秀
    回复 熊本熊(来自:广州市):打个比方你7月1日申请入户,必须要在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没断过才行。不要拿购房的政策来解释,两码事。你要等九月份才能入户。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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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t200805-12
    2023年9月7日 - 2024年9月6日 2024年的 你9月7日符合条件.记得延期一次,交资料时候必须在有效期内。 这样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分批入户,一窝蜂的进来,学位不够。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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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t200805-12
    10.如何理解“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 答:申请人按规定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时,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二是所持我市《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有效满1年及以上。 依据: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举例:居住证有效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持证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否则即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11.群众可以通过何种渠道查询是否符合持居住证连续满1年? 答:市民可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居住证”业务中的“居住证年限查询”功能模块查询本人历来的居住证办理记录。市民可通过以上记录,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连续满1年”条件。 举例1:群众在6月2日提交入户申请,查询结果显示其有2条办证记录,有效期分别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则群众在有效期内办理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连续有效起始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提交入户申请日止,满足“连续满1年”条件; 举例2:群众在6月2日提交入户申请,查询结果显示其有2条办证记录,有效期分别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则视为逾期未签注居住证,居住证连续有效起始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提交入户申请日止不满1年,不符合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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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本熊05-07
    打个比方你7月1日申请入户,必须要在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没断过才行。不要拿购房的政策来解释,两码事。你要等九月份才能入户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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