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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方面

客栈小二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5-13 15:26: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8064
处理用时:3天0小时40分
您好,本人22年9月在东莞申请获得高级职称,针对能力提升补贴政策未关注,请问下25年还能申请不,另外还是必须要求是当前在职称申报期间的单位不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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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多次电话联系您,但是未接通。高级职称符合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申请条件。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我市户籍;2.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 6 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3.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 6 个月;4. 2022 年 1 月 1 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不要求当前在职单位与取得职称时的单位一致,关于2025年的补贴受理时间,您可登陆东莞市人社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公示公告栏申报公告查阅相关公告,或关注微信“东莞人社”、 “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相关推文。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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