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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香烟海报宣传活动

微信用W4dhw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7-02 18:38: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6106
处理用时:5天1小时3分
二楼嘉尔乐超市涉嫌非法香烟宣传活动
问政部门:烟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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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先生,您好!您于2025年7月3日反映的香烟海报宣传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第六管理中心于2025年7月7日派遣两名专卖稽查员前往调查处理。专卖稽查员于2025年7月7日通过电话15点42分致电给您,您表示无法到达现场协助调查处理。专卖稽查员于2025年7月7日16点40分通过现场检查方式对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168号悦兴综合市场二楼的非法香烟海报宣传活动进行核查,经过实地核查调查处理发现,该店位于商场二楼现场,现在无法找到相关宣传海报,后通过联系该商场联系人了解到具体情况,得知该商场将于2025年7月5日开张,海报内容上确有香烟内容。烟草专卖局稽查员现场检查了该商场出入口烟酒专柜的“南京红”5包、“红塔山软”9包、“芙蓉王(硬)”6包等12个品种共14条卷烟与真品卷烟一致。专卖稽查员依法对该店铺负责人进行了相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其未通过合法申请的宣传广告海报内容上不能有相关香烟内容,并要求其尽快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商场负责人现场承诺会马上对宣传单内容进行整改,同时将所有卷烟下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在此建议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我管理中心已将该无证经营线索收集登记,并将通过近期工作会议向对应市场监管局反馈情况。调查结束,由专卖稽查员于2025年7月7日17点46分、17点57分、18点39分通过致电您反馈检查结果,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上述您反映的“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168号悦兴综合市场二楼”的非法香烟海报宣传活动处理完毕。接下来,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第六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强该区域卷烟市场的监管力度,非常感谢您对烟草专卖监管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直接拨打我中心电话(0769)8112989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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