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股份继承
要求已去世人员股份落户到继承人上,股份为什么不能按比例兄弟姐妹去继承,而要指定一人继承,让其他人员签放弃继承权,这个不合理,导致很多家庭矛盾出现,政府不应该为人民解决问题吗?怎么变成制造问题了,搞得大家为点钱四分五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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