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被撞,无人处理
9月11日清晨6:30,本人骑电动自车,在正确方向正常行驶,前方有一台车牌为粤SAA6789的小车在我行驶的车道逆向驶来,稍作停顿后,我以为他主动避让,不料突然加速正向撞倒我的电动自行车上,致使我当场倒地受伤。该肇事司机企图逃跑,不打电话报交警,不问候伤员,把车挪动方向,改变第一现场。还声称自己无撞到人。最后我自己拔为122报警,等待警方处理.在警方处理过程中,没让双方进行酒精测试,直接告知我对方负全责后让司机开车离开,没有扣留该车.并告知我当天下午3点到交警大队找罗警官处理.当天我准时报到,等了1小时被告知找不到肇事司机,叫我回家等通知。 基于以上情现分析,本人拟怀疑石碣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出现大漏洞以致公民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1.在车辆逆行,停顿,加速直接正面撞向本人等异常行为上,竟没有对肇事司机是否酒驾或宿醉进行酒精测试,只说对方负全责。当天3点肇事司机未按时报到更证明他有意逃避酒驾责任。石碣交警大队办事效率拖拉,直接星期六也没有找到肇事司机并回复本人。 本人在身体受到伤害的同时精神也受到严重伤害,心跳加速,夜不能寐,以此敦速石碣交警大队尽快处理本案并要求对方赔偿我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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