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区交警政履职敷衍塞责,行政答复形式主义,保留进一步纪委举报的权利
本人于8月24日23点31分左右,在莞太路大龙路段南向北因“左转道直行”被记录交通违法。我在9月14日申请违法消除,核心理由是该路段地面交通标志线模糊不清,无法清晰辨识车道功能,并非故意违反交规。 但提交申请后,交管部门仅简单回复“就是左转道直行”,未对我提出的“标志线不清楚”这一关键事实进行任何核查与回应,完全回避核心争议点,属于典型的行政答复形式主义。这种处理方式未履行法定的认真审查职责,既未保障公民的合理申诉权利,也未体现行政执法应有的严谨与公正。 现恳请贵单位介入调查:一是核查该路段当时的标志线实际状况;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对我的申诉作出实质回应,而非敷衍了事;三是纠正这种履职敷衍的工作作风,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