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业主私自在自家门口安装经营式新能源充电桩

一加一等于几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9-16 16:09:32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39002
等待回复:5天21小时46分
中惠沁林山庄一期18栋2单元1楼业主,在未取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私自在自家门口安装大功率经营式充电桩,该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附近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请相关部门核实查处。要求拆除充电桩,恢复绿化原貌。还居民一个安全居住的环境。谢谢!
问政部门:长安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