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
我暂住东莞市大朗镇。2024年9月,我在驾考宝典软件上刷题备考科目一,突然接到一个自称驾校教练的电话。该教练告诉我,他从驾考宝典软件了解到我的手机号码,他们驾校训练场在大朗车站附近。该教练询问我是否有考驾照的想法。我回复该教练,自己想考C1车型驾驶证。该教练添加了我的微信号。此后,该教练经常在微信上给我发送信息。该教练称,他们驾校有优惠活动,尽早交费。 2025年7月13日和16日,我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缴纳驾考培训费3380元。付款二维码上显示收款单位是东莞市创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我7月13日乘坐该公司的车去了驾校门店,门店名称是洋江驾校大朗分公司。我交费之前,该教练告知我,在东莞考试拿证比较慢,去湖南省郴州市考试拿证比较快,他要求我去湖南郴州考试拿证。我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同意了。我把驾考培训费付清后,该教练要我添加了驾校客服的微信号。我和该驾校客服人员议定,2025年7月28日去湖南郴州参加科目一考试。7月28日,我通过扫码方式交纳车费498元,付款二维码显示收款单位是东莞市创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当天我去湖南郴州参加了科目一考试并获得通过。 7月29日,公司客服要我添加了一个冯教练的微信号。冯教练告诉我,大朗镇这边的训练场在维修,需要去长安镇的训练场练车。我觉得远了,不同意。冯教练要我找公司客服,让客服换一个训练场。我跟公司客服反映换训练场的事情。公司客服要求我去寮步镇的训练场。因寮步镇的训练场距离我的居住地11公里,来回需要乘车。我不同意。我向公司客服提出退费。公司客服一直拖拖拉拉,答非所问。 请求交通运输局运管部门责令该公司早日回头,不要再欺诈与勒索学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返还学员驾考培训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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