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大岭山公安分局2025年8月25日招聘巡逻接处警人员至今未分配岗位
本人于2025年8月25日参加大岭山公安分局组织的巡逻接处警岗位招聘,并顺利通过各项考核。然而截至今日,已过去近两个月,仍未收到任何关于岗位分配的通知或后续安排。期间本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咨询进展,但始终未获得明确答复或具体时间安排。《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一状况已严重影响到本人的就业计划与职业发展,同时也对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产生疑虑。现恳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尽快核实情况,并督促大岭山公安分局及时完成人员岗位分配工作,切实维护应聘者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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