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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人员未经同意随意在私人住宅张贴警示语

116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1-14 10:58:14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50575
等待回复:3天7小时16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表明,住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或干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在私人住宅张贴公告,如果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如果张贴公告的行为是经过住宅主人同意的,或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法院公告送达),则不构成违法。

如果未经住宅主人同意,擅自在私人住宅内部或外部(如门上、墙上)张贴公告,且该行为干扰了住宅的安宁或侵犯了隐私权,则可能构成违法。

山和村委会人员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未取得屋主的知情权,随意张贴警示语在村民私人住宅墙面上,严重侵犯屋主隐私权!
问政部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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