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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金地青云境违规建垃圾房(请不要转到松山湖处理

用户InZkQl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2-30 16:44:42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60233
等待回复:4天1小时7分
标题:松山湖金地青云境(项目名称:松山湖御府)的《松山湖御府总平面规划图》是如何通过自然资源局的审批的?

松山湖金地青云境(项目名称:松山湖御府)经批准的《松山湖御府总平面规划图》上,明确标注4号居民楼与16号配套楼垃圾房与公厕的规划间距为1.9米。

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的第4.3.3条及第5.2.1条要求:生活垃圾收集点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应小于8米。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2.5条建筑基地内配建的独立式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应不小于5米,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3米的绿化隔离带. 第1.2.6条:生活垃圾收集点(站)用地边界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且此间距内应设置宽度不小于3米的绿化隔离带。

现请求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答复,与居民楼间距仅1.9米的垃圾房与公厕的图纸规划,在严重违返了国家强制标准(GB/T 50337-2018)和《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情况下,是如何通过审批的?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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