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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道路养护未能达到《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标准

微信用Ad34E 来自:上海市 发布日期2026-01-19 12:34:03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64051
等待回复:5天11小时10分
问题具体位置:莲湖路北段,长安体育公园北侧道路,长青北路到锦绣路区段,两侧道路的最右侧车道

问题细节描述:新养护道路与旧沥青路面之间出现严重高地不平现象,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根据国家《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养护工程违反的二十一条:养护单位应确保工程质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根据道路相关国家标准,即《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第12.2.4条,沥青路面养护工程检查内容应包括凿边质量、铺筑质量、平整度、接茬质量、路框差、横坡度等。

本次道路工程属于长安镇非机动车道改造的一部分,在工程完成之后却出现了严重路面不整问题,完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验收成果,望有关部门重视
问政部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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