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

微信用bEFoc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1-30 11:13:2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5964
处理用时:4天6小时39分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切实保障农民住宅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目标,以权属无争议为前提,分类施策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了解文件从30号开始施行, 请问东莞有具体申办路径,要如何申办呢
问政部门:不动产中心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正按照省《若干意见》相关规定抓紧研究符合东莞实际情况的政策做法,初步预计2026年上半年出台。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6年2月3日通过电话联系您已将以上情况告知您,您表示理解并同意按办结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