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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嗓声扰民

未来已来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06 08:47: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1861
处理用时:6天10小时19分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系万科金域松湖小区业主。现就广龙高速(番莞高速)寮步凫山沙井坑路段未按要求建设隔音屏问题,向贵部门正式反映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小区(万科金域松湖)紧邻新修建的广龙高速(番莞高速)相关路段。随着道路通车,车辆通行频繁,产生的交通噪声已对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尤其在夜间更为突出,严重干扰正常休息。

二、存在问题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详见附件图片),该路段部分区域(红色标注处)未建设隔音屏,导致噪声直接传入居民区,未形成连续有效的隔音防护体系。此前,小区已有多位业主多次通过不同渠道反映该问题,但至今仍未得到实质性解决或明确处理进展。

三、政策依据
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环城路设置隔音屏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3〕446号)明确规定:

如道路先于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的,由住宅项目开发单位自行解决噪声问题;
如住宅项目先于道路规划建设的,噪声问题应由道路管理单位负责解决;
隔音屏建成后统一由市城管局负责管养,养护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据实际情况判断,本小区建设在先,而该高速为后续建设项目,因此相关噪声治理责任应由道路管理单位承担。

四、诉求与建议
为切实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质量,现提出如下诉求:

请相关部门尽快对该路段噪声问题进行实地评估;
对未建设隔音屏的缺口区域(红色标注处)尽快补建完善,形成连续有效的隔音设施;
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并向居民公示处理进展,避免问题长期搁置;
在整改完成前,可考虑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如限速、夜间管控等)以缓解影响。

五、结语
该问题已困扰小区居民较长时间,且多次反映未果。恳请贵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尽快推动问题解决,还周边居民一个安静、宜居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的关注与处理!

此致
敬礼!
问政部门:交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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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收到投诉后我司立即组织核查,现回复如下:
      1、金域松湖小区已超出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HJ 1358-2024)的相关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含高速公路)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以内的区域;依据《莞番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环评报告》)及《关于对莞番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2015〕2081号),莞番高速公路的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以内;金域松湖小区一期距高速最近点约280米,二期距高速最近点约220米,已超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寮步凫山沙井坑路段的降噪设施设置符合《环评报告》的要求。
       降噪设施的设计以《环评报告》为依据,经复核,本项目已在寮步凫山沙井坑路段的局部区域设置声屏障,与《环评报告》的要求一致。
       感谢您对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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