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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骏颐花园4栋1001:两次12345工单办结未维修,开发商物业推诿,请求市住建局督办

用户bLAJXU 来自: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8-12 13:57:59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00569
等待回复:4天8小时9分
本人是东莞市中堂镇骏颐花园4栋1001室业主,房屋2021年收房,尚在精装法定保修期限内。
房屋存在全屋墙体、房顶大面积脱皮鼓包,阳台围栏锈蚀等精装质量问题。我多次向物业登记报修,物业只做登记,以属于开发商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跟进落实;投诉开发商,开发商又推脱交由物业处理。
开发商曾回复:“物管已于2026年6月2日填写报修单上报开发商进行维修,预计7月份进场施工。”但到期并未安排施工。物业工作人员只是上门简单查看几眼便离开,没有出具具体维修方案。双方来回互相推卸责任,均拒不履行各自义务,房屋质量缺陷持续存在,已经影响正常居住。
我先后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发起两次投诉,工单编号:
①0826080310055928701
②0826062511365028001
工单系统状态显示已经办结,但开发商始终没有上门排查,没有进场施工,房屋质量问题完全没有得到解决,属于纸面办结,仅做电话调解,没有实际整改动作,并且两次投诉反馈的处理结果不一致,明显存在开发商故意拖延保修时间的情况。
依据法规,开发商是商品房质量保修第一责任人,物业负有转交报修、督促落实维修的义务,不能简单互相甩锅。
现恳请东莞市住建局质量监督站提级介入督办,不交由镇街仅做电话调解:
1、责令开发商履行保修责任,下达书面整改,限定期限上门排查并完成全部维修;
2、必须实际维修完成、现场核查确认问题解决后,该件方可结案,不接受口头答复即办结;
3、核查物业公司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问题;
4、向我反馈书面督办处理结果。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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