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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沙头社区大井北路路面坑洞爆胎索赔

用户jPIxEe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10-14 19:41:17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11534
等待回复:9天3小时58分
长安镇沙头社区大井北路路面坑洞爆胎索赔,以无交通事故认定书为由拒受理(关联12345原工单:【0826092715570920901】)
本人车辆行驶至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大井北路(邵阳邓氏农庄附近),因该路段路面存在坑槽破损,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车辆爆胎,产生财产损失。事发后我已经报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同时保留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坑洞照片、轮胎破损照片、维修发票、支付凭证等全套证据。
 
此前我通过12345提交索赔申请,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回复,要求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受理赔偿。
依据《民法典》第1256条,公共道路管理人未尽养护、警示义务造成车辆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现行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索赔必须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证明搭配影像、票据证据,已经可以证明本次事故的事实。该单位以此为由拒绝受理,属于增设办事门槛。事发路段管护责任单位为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
 
现提出诉求:
1、依法受理本人的财产损害赔偿申请;
2、允许线上提交材料或者邮寄纸质材料,无需本人线下到场办理;
3、书面告知本次事项的处理结果。
问政部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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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靓仔好正10-15
    粮食牌不行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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