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西平东骏路中熙弥珍道(香城名门花园)大门口的餐馆,火宴东北人家,2个油烟排放口设置在小区内,除了油烟扰民,噪音也巨大。 投诉之后, 城管部门来电说,检查该项目时, 油烟的净化设备有开启使用,至于该项目没有配套建设专用烟道或者油烟噪音超标问题,城管相关人员建议向环保局投诉。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 居民住宅楼下餐馆的特殊限制** (1)选址要求** - **禁止在无专用烟道的纯住宅楼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如烧烤、炒菜等)。 - **商住综合楼**可以开设餐饮,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 必须配套建设专用烟道,且烟道不得影响居民生活; -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置油烟排放口(如公共通风井、下水道等); - 新建餐饮项目需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并取得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许可。 2)油烟排放标准** - **排放浓度**:≤2.0 mgm³(小型餐饮); - **净化效率**:≥85%(中型)、≥90%(大型); - **排烟管道设置**: - 必须**高空排放**,排烟口应高于周边建筑物,且不得朝向居民窗户; - 禁止将油烟排入地下管道或公共烟道(除非是专用餐饮烟道) - **噪声限值**:排放设备噪声≤55分贝(昼间)45分贝(夜间)。 该项目至少有几点不符合: 1)没有配套建设专用烟道,且烟道不得影响居民生活。 2)油烟必须高空排放,排烟口应高于周边建筑物,且不得朝向居民窗户 3)油烟有没有达标排放, 需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 4)新建餐饮项目需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有没有环评? 5)排放设备的噪音超标。 请环保部门实地考察,如该项目有不符合要求, 就需要立即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