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联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路线,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艺。(二)组织、协调各文艺协会开展社会主义文艺活动;指导、推动文艺队伍的发展、壮大,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艺术素质的建设;支持、协助基层文艺工作,活跃群众精神生活。(三)加强文艺培训、研讨、交流,培养文艺人才;开展艺术创作、出版、展览、演唱等活动,让优秀作品鼓舞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丰富我市文化文明的内涵。(四)促进与各地文艺团体的交流联谊,扩展文艺工作者的视野,推动我市文艺工作的普及和提高。(五)管理文联下属协会的办事机构。(六)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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