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各项党务和政务工作,搞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基层政务建设。 (二)对经济进行预测,研究制定产业政策和生产发展方向。 (三)加强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 (四)研究制定工农业生产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生产力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五)培育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积极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全镇经济综合实力。 (六)研究制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规划,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搞好城镇规划建设,保护土地资源,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管理宗教、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事务及外事工作。 (九)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的安全。 (十)抓好人事管理、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十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种突发事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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