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市公路(指普通公路,下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定全市公路发展规划,参与编制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建设计划;拟定辖区国道、省道、县道公路的养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工作。
四、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负责公路桥梁建设工程施工的审核工作,负责路桥工程的竣工验收。
五、承担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路政管理、养护监管、路网运行调度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做好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六、参与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公路改造工程的资金筹措工作;负责组织接管经营期满的经营性公路。
七、负责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乡、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组织公路交通战备、应急抢险工作。
八、承担公路科技项目管理、成果推广应用及公路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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