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
请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适用于交警大队的交通协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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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所称聘员是指服务于用人单位(市财政全额供给的市属机关、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全职人员。具体内容可向您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 人力资源局 20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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