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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国银行东莞分行截留离职人员年终绩效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1-03-01 12:54: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115
处理用时:358天20小时24分
本人2010年5月底辞职离开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离职时被迫签署了“除年终绩效外,放弃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协议,然而中行一直未兑现年终绩效的按比例发放,同时在2010年辞职离开中国银行的同事均未拿到应发的按比例发放年终绩效。中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从2010年开始必须在12月31日在岗才可领取全额年终绩效,否则不予发放。该解释属于中行单方面解释,既无合同约定又无法律支持。请媒体曝光还社会公平~!
问政部门: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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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根据我行离职管理规定,为使辞职员工明确相关离职手续,明确辞职后在我行的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关系同时终止、不存在经济补偿等问题,员工辞职时均签订《声明书》。《声明书》主要内容是保证按照我行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离行手续、交回银行相关物品,以及 “不再就劳动关系、工资福利、经济补偿及相关方面向中国银行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因统计发放原因而未发放的本年度个人绩效奖金除外)。” 而不是投诉者所提及的“除年终绩效外,放弃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协议”。
  我行实行目标年薪制度,按月考核,每月向员工足额支付当月的个人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对于辞职人员在职期间我行所设立的工资外的奖励项目,若因统计工作原因存在应发而未发的,在统计工作完成后都会向辞职人员结清,不存在欠发辞职人员各种绩效情况。
我行2010年年初发放的奖励是一项工资外的专项奖励,不是员工目标年薪的一部分。此项奖励的目的在于提高在职员工在新年度工作中的积极性,故我行此项绩效发放对象不包含2010年底前已离职的员工。
  最后,我们诚挚的感谢客户对我行的一贯支持,我们将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另外,我们也设有专门的客户投诉中心,解决客户在办理业务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客户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致电95566或投诉电话0769-22814127,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中国银行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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