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木头EMS投递人员的服务问题
我网购由福建泉州买了两双鞋子,单号为(EF187701744CN)本应2008年10月1日号派件的,但是网上写着两次未妥投,后来一询问说是他们放假,(浪费了我一天的时间)当然我不知道邮局也放假.接着2号来投诉的,投递员打了个电话叫我在路边等他,我想算了,人家工作也繁忙,我也就没有多说,我在路边等了差不多10分钟,终于来了,我说要先验一下货吧,他对我说不行,规定不能拆开包装,在没有签字之前,我当时打了个电话给11185,她给我的解释是签字后可以由投递员一起验货,让他们做一个见证,结果我签字了后,投递员说:我们邮局没有这个义务,这不是我的工作范围,我只管送东西.拒绝验货,而此时我已经签字,也很无耐,我对EMS这种服务态度深感失望.所有的人都知道,EMS在收寄的时候都是要验货的,凭什么我收件的时候不给我验呢?而且我的那个包裹的外包装仅仅是一层黑色塑料袋,谁想换掉都很容易啦,再则,之所以要验货也是要看看卖家有没有寄错东西,这涉及到我和卖家之间付款的问题.我2号投诉后,一直未有答复,之后又再次投诉到11185,9号左右有一人打电话给我,说那天不是他派的,然后又说去调查一下再给我答复,但至少仍未有答复,过去了9天了,我不知道邮政处理一下投诉要如此长的时间,对此深感气愤!
阳光热线: 关于贵部转来《阳光热线》栏目“意见与回音”(编号34324)已收悉。现将调查与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与用户沟通,解释邮件EF187701744CN的投递过程和邮件投递的相关操作规定,用户对我局的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及满意。 东莞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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