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MS邮政速递消失的国际件
阳光网,您们好! 本人于2009年11月26日通过东莞长安EMS邮政速递寄了一票(4箱,56KGS,价值16720元)的货物发往英国LEICESTER市。运费付了2850元,收件人是长安的EMS的吴先生。 时间过去约10天左右,英国收件人通知我说货物没有如常收到,于是我们致电EMS查询,被告知我们的货物被广州海关扣留,说是我们的有些货涉及侵权。于是我们要求承运人EMS提供海关的相关文件以证明被扣的具体原因。可是时间过去4个余月了,在这4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一直打EMS的收件人,长安的,东莞的,广州的EMS的查询和投诉电话,甚至是他们提供的所谓的海关的电话,可是他们一会说我们的货在海关,一会又说我们的货下落不明,可是,直到今天的2010年4月2日,他们都没有给一个正确清楚的回复给我们,总是告诉我们说在查,在查,再等等,在等等。。。。。。现在应该过了EMS处理货件的4个月的期限了,我们到EMS网站查询的处理结果如下: CT148572795CN 您的邮件于 2010-03-27 12:07:00(东莞市长安速递经营部)已妥投 投递结果: ADDRESSEE SIGNED签收 处 理 时 间 处 理 地 点 邮 件 状 态 2009-11-26 18:49:00 东莞市长安速递经营部 收寄 2009-11-26 19:37:00 东莞市长安速递经营部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东莞市 2009-11-26 20:22:25 东莞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东莞市长安速递经营部 2009-11-26 20:23:43 东莞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广州市 2009-11-27 20:32:00 广州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东莞市 2009-11-27 21:32:00 广州市 送交海关 2010-03-27 12:07:00 东莞市长安速递经营部 妥投 “妥投”是什么意思,打电话问吴先生,解释为:到期了,他们的财务好方便做账退回运费给寄件人,所以他们在事前和我们寄件人未有过任何的沟通的情况下,EMS内部自己把货件完美的处理成“妥投”(退回货件给寄件人了并签收了),可是我这边寄件人的情况呢,我们并没有任何来自EMS的人主动联系过我们说运费退回给我们,更别提任何我们的货
阳光热线: 关于贵部转来《阳光热线》栏目“意见与回音”(编号48129)已收悉。现将调查与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我局收到来信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邮件CT148572795CN于2009年11月26日由我局长安速递经营部收寄,寄往英国,内件品名:手柄、机壳、肩带,重量:56KG。该邮件于11月26日20:23封至8109总包发往广州, 11月27日21:32送交海关。 用户谢先生于12月5日联系我局查询该邮件下落。 经查广州局回复海关查验中,暂未放行。 谢先生于12月10日要求将该邮件退回东莞,我局立即将客户要求反馈至广州协助谢先生做退回邮件处理,但广州局回复:邮件因涉嫌侵权,被广州海关扣关,无法退回。 谢先生坚称自己的货物不可能侵权,也没有收到海关通知,并要求我局提供海关扣关的正式文件。我局向客户解释邮件扣关是由海关下发扣关通知给寄件人,并不会给我局。与此同时我局客服中心领导几次出面联系广州海关协助客户查询详情,广州海关均回复邮件确实因涉嫌侵权被扣,并称海关监管部门会在三个月内发书面形式通知寄件人,请客户等海关通知。 在海关所说的三个月期限内我局也多次联系海关了解进展情况,同时及时联系谢先生进行解释。 三个月期限过后,我局再次联系海关,广州海关于3月27日提供了一份《海关监管仓库货物进仓申报单》给我局。该单证实货物因涉嫌侵权被扣。 我局已于3月27日将《海关监管仓库货物进仓申报单》传真给用户,并通知收寄局退回相关邮费给用户。 我局接到来信后,再次致电用户详细解释,并于4月8日退回邮费给用户,现用户对我局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 东莞市邮政局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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