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厚街镇区手机发射站辐射问题!!
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们新兴路居门曾向厚街环保,东莞环保,厚街维稳,厚街执法部门、厚镇镇人大办投诉新兴路55号,新房路147号有关手机发射站问题。在这镇中心不用半小时就可以走完的路程上,就有4个手射发站。而在55号与147号最近居民区,附近有2所幼儿院,2所小学。发射站基本上与住宅区持水平位置。附近居民忧心忡忡,近期与屋企已有两次的冲突,险成打架起来。居门近5个月来不段向各部门投诉要求处理,本月中,人大有找人过来测试,结果说不超标,他们就宣告人大的工作到止为止。而在本月做测试前,他们人大王小姐曾答应咱们居民的要求,找屋主,电信公司的人员,有关环保,执法等人员跟咱们居门协商解决纠纷。结果报告出来后,人大随即反口,说没必要协商,工作到此为止。其中一位王小姐竟然不负责地叫咱们去找维稳解决。其实在数月前,我们找过维稳,维稳人员说他们未处理过这些事,推我们去找人大。现在镇人大推咱们去找维稳。5个月来,事近毫无进展!!!而居民心中的疑问,担忧无减反增。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而在上星期,本人曾打电话到市环保局,环保局的人员回复说147的发射站(己建多年)未办齐手续,现补办中。这样的部门,这样的办事手法,试问那份所谓的合格报告叫咱们如何相信???如何安心?????咱们居门已到有冤无路诉的地步。附近的老人,小孩要被逼接受24小时的辐射照顾,不客这辐射是否超标,我们都被强加接受。我们的权利被各部门和这些大企业强奸,内心的愤怒更被无限激活。。。。天理何在????社会所提倡的和谐到底是否我们压制心中的愤怒?忍气吞声以达到他们所要的和谐?我们的民意被强奸,是否要等到再搞出一条人命才能得到完满的解决???????
市阳光热线: 转来两封关于群众投诉厚街新兴路55号、新房路147号移动通信基站的信件(编号55184、55647)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做解释工作。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站电磁辐射卫生标准和相关情况 为防止电磁辐射,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健康,国家环保局、卫生部颁布了《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对电磁辐射设备的使用有严格的标准和全面监管,根据该卫生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无线电发射设施,其在居民区范围内必须符合一级安全区标准的要求。一级安全区是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生活、工作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老弱病残者均不会受到有害影响的区域。标准规定一级安全区其环境电磁波允许的强度应小于10微瓦/平方厘米,二级中间区其环境电磁波允许的强度应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目前英美等国家1985年制定的标准为一级安全区其环境电磁波允许的强度小于50微瓦/平方厘米,欧洲大部分国家的标准为小于200微瓦/平方厘米,可见我国现行的标准是相当严格的。我局已于2010年下半年分别对新兴路55号、新房路147号无线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进行检测,结果表明:该两处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符合一级安全区标准,不会对人体构成危害。 二、基站报建审批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站址布局进行审批,依据移动通信网络的特性和电磁兼容的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具体流程是:(一)省级运营商在进行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前,须向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申报基站布局方案(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网络规模、技术体制、使用频率和拟用基站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等),经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后抄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二)市级运营商设置基站前应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分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的表格,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基站设备的发射频率、发射功率及电磁辐射等技术指标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站址及设备进行勘验和检测后,办理基站设置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基站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三)为防止基站设备老化等原因引起发射指标下降而造成电磁环境恶化,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无线电管理机构每年都对基站发射设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不超过当年在用基站总数的3%。此外,移动通信基站在建设过程中还需到环保部门进行环境评估。经查阅档案,新兴路55号、新房路147号两处通信基站已在我局完成相关报建手续,并检验合格。 三、群众应理性认识和正确对待基站电磁辐射问题 群众担心移动基站的电磁辐射影响身体健康是可以理解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无线电管理的政府主管部门,我局对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和监管非常重视,一直对基站的电磁辐射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把关,并会同市信访办、市委维稳办、各镇街综治办等部门做了大量的群众调解工作。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和群众要理性、全面、科学地对待电磁辐射问题,避免由于片面理解而产生忧虑和恐慌心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对待这一问题。广大市民和群众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寻正规途径向相关政府部门合理表达诉求,具体来讲有以下三点:(一)可向我局了解基站的设置审批手续是否齐备;(二)可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基站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三)如发现违规建站的现象或基站的电磁辐射水平超出国家标准,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要求运营商对基站进行整改或搬迁处理,广大市民和群众切记不要私自采取过激行动对公众通信基础设施进行干扰和破坏,以免触犯相关的法律,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复杂化。 四、无线电管理机构处理基站电磁辐射问题的原则和措施 随着3G通信时代的到来,我市迎来新一轮通信基站建设的高潮。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对手机信号无缝覆盖的需求与部分群众因担忧身体健康受到影响而阻挠通信基站在自家附近建设之间矛盾的现状,我局将一如既往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民众正确认识电磁辐射的问题和相关国家标准,消除百姓对基站的心理恐慌,另一方面妥善处理基站的报建和电磁辐射超标的问题,并不断加强移动通信基站的统筹规划,逐步提高基站的共享共建和集约化管理的水平。为移动通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移动基站建设引起的各种纠纷,减少基站对周围环境和群众心理造成的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不懈努力。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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