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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抗议移动公司在住宅区内安装信号发射塔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1-07-01 22:16:5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820
处理用时:18天6小时32分
在东莞清溪镇谢坑三村住宅区,移动公司竟然没经过区内居民同意,夜里偷偷在住宅区内的其中一栋住宅楼楼顶安装一台信号发射塔。我们都害怕这发射塔发出的辐射会对人体健康有极大的危害和影响!移动公司作为一个大公司怎能不顾人民的身体健康,在住宅区内安装发射器呢,这种行为太不人道了,就此恳请有关部门,还我们一个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
问政部门: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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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你单位转来群众关于移动通信基站的投诉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现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该基站已报建,目前正在审核。由于现场仍在施工,暂时不能对其进行检测。如对该基站辐射强度存在疑虑,请在基站建成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检测申请。
    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详细答复如下:
    一、基站电磁辐射卫生标准和相关情况
    为防止电磁辐射,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健康,国家环保局、卫生部颁布了《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对电磁辐射设备的使用有严格的标准和全面监管,根据该卫生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无线电发射设施,其在居民区范围内必须符合一级安全区标准的要求。一级安全区是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生活、工作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老弱病残者均不会受到有害影响的区域。标准规定一级安全区其环境电磁波允许的强度应小于10微瓦/平方厘米,二级中间区其环境电磁波允许的强度应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目前英美等国家1985年制定的标准为一级安全区其环境电磁波允许的强度小于50微瓦/平方厘米,欧洲大部分国家的标准为小于200微瓦/平方厘米,可见我国现行的标准是相当严格的。我局近年来对无线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进行检测的结果也表明:绝大多数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的,不会对人体构成危害。
    二、基站报建审批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站址布局进行审批,依据移动通信网络的特性和电磁兼容的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具体流程是:(一)省级运营商在进行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前,须向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申报基站布局方案(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网络规模、技术体制、使用频率和拟用基站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等),经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后抄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二)市级运营商设置基站前应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分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的表格,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基站设备的发射频率、发射功率及电磁辐射等技术指标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站址及设备进行勘验和检测后,办理基站设置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基站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三)为防止基站设备老化等原因引起发射指标下降而造成电磁环境恶化,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无线电管理机构每年都对基站发射设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不超过当年在用基站总数的3%。此外,移动通信基站在建设过程中还需到环保部门进行环境评估。
    三、群众应理性认识和正确对待基站电磁辐射问题
    群众担心移动基站的电磁辐射影响身体健康是可以理解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无线电管理的政府主管部门,我局对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和监管非常重视,一直对基站的电磁辐射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把关,并会同市信访办、市委维稳办、各镇街综治办等部门做了大量的群众调解工作。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和群众要理性、全面、科学地对待电磁辐射问题,避免由于片面理解而产生忧虑和恐慌心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对待这一问题。广大市民和群众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寻正规途径向相关政府部门合理表达诉求,具体来讲有以下三点:(一)可向我局了解基站的设置审批手续是否齐备;(二)可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基站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三)如发现违规建站的现象或基站的电磁辐射水平超出国家标准,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要求运营商对基站进行整改或搬迁处理,广大市民和群众切记不要私自采取过激行动对公众通信基础设施进行干扰和破坏,以免触犯相关的法律,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复杂化。
    四、无线电管理机构处理基站电磁辐射问题的原则和措施
    随着3G通信时代的到来,我市迎来新一轮通信基站建设的高潮。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对手机信号无缝覆盖的需求与部分群众因担忧身体健康受到影响而阻挠通信基站在自家附近建设之间矛盾的现状,我局将一如既往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民众正确认识电磁辐射的问题和相关国家标准,消除百姓对基站的心理恐慌,另一方面妥善处理基站的报建和电磁辐射超标的问题,并不断加强移动通信基站的统筹规划,逐步提高基站的共享共建和集约化管理的水平。为移动通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移动基站建设引起的各种纠纷,减少基站对周围环境和群众心理造成的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不懈努力。

             东莞市经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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