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濠兴逸苑开发商违约交房不肯理赔
我在石龙濠兴逸苑三期买的房,开发商08年3月份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通知业主收房,我当时拒绝收房,并要求他们按合同赔偿违约金,他们在09年5月份才拿到.这一年多来我多次和他们协商,可是他们不肯赔钱,只答应赔一点管理费,我向城建办投诉了也没用.请问政府有那个部门能监管地产开发商在没有拿到之前欺骗业主收房这种无耻的违法行为.希望政府能正视问题,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别让地产开发商无发无天.逍遥法外.
《阳光热线》栏目组: 我局于2009年9月1日收到转来关于石龙濠兴逸苑的投诉(阳光热线43679号)。 经查,石龙濠兴逸苑三期濠庭苑、濠逸苑、濠晴苑、濠盈苑建设单位为东莞市濠兴逸苑商住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东莞市石龙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09年5月15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如开发商延期交楼,业主应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或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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