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溪中学初三晚修补课
我孩子今年读清溪中学初三,读初二时上晚修是9点的放学,今学期开始晚修时,上到晚上10点,这算不算是补课? 还有,现在孩子上晚修上到10点,晚上不能坐校车回家,学校又安排学生住宿,还收200元住宿费,加50元的押金。做家长的真是无奈,孩子上学这么晚,还要交钱给学校强迫学生住宿。
阳光热线: 转来关于反映清溪中学初三晚修补课等情况的回复。经查实,来信反映情况不属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该校晚修时间为19:00-21:00,并未违反有关规定。本学期该校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安排初三级学生在校住宿。考虑到住宿生管理的问题以及应大部分住宿生的要求,晚修下课后,该校允许初三级住宿生继续留在课室自习,结束时间为22:00,学校宿舍于22:20强制关灯。全校走读生在21:00坐车回家,并未发现利用晚修时间进行补课的情况。 至于该校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200元的住宿费是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的。未发现收取50元押金的情况。 不管怎样,我们要求清溪中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同时要就周末放假安排进一步加强沟通,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 学生和家长如果有进一步情况需要反映,可致电23126022(补课问题),222210104(收费问题)。 东莞市教育局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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