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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塘厦供电公司一名抄表员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09-11-01 23:34: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923
处理用时:9天6小时29分
我在平山村方塘街租了一间店做生意已经有多年了,以前在每月14日前就把电费通知单发到我手上,所以我的电费每月很准时交清。为什今年8月份开始到现在就没有通知单发,是不是供电局停止印发?在我不知电费多少时,那名抄表员每月20多号到来叫交电费,坐在印有南方电网字样的公车上停在路边伸出头来就大叫你还不交电费我就停你电,真是象黑社会人员恐吓一样,把我的工人都吓怕了。塘厦供电公司为何会并请这么没有品德的职员工作?是不是我们新莞人好欺负?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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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收到投诉后,我局马上将投诉单转发到投诉用户所辖的塘厦供电公司要求迅速调查处理。塘厦供电公司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投诉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没有投诉信上登记的来信者,该出租屋的屋主也不知情。
二、工单上的“联系电话:87721481”是塘厦镇平山居委会治安队的办公电话,工作人员向平山治安队咨询,确认也没有信上登记的来信者。
三、工单上的“手机号码:13712537718”机主是一名在工厂打工的新莞人,机主表示对此投诉并不知情也不知是什么回事。
四、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应地址,该处是一发廊,其工作人员称没有向阳光网进行投诉。
    供电公司表示,如确实发现此类事件,公司一定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将不断加强公司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行为和服务语言的培训教育,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

                                                                 市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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