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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长安镇上沙村华丽路一带供电问题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0-07-06 23:30:4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864
处理用时:30天7小时0分
本人居住在东莞长安镇上沙村华丽路17号一带出租屋已两年,经常发生停电现象。最近更是频繁,从入六月份以来每周未晚九点准时停一个小时,入七月以来晚上更是不定时停电,特别是七月五号这一天,一晚上停电两次,每次都达到一个小时,六号晚又是停电。无任何通知贴过来。且停电时发现四周工厂全部灯火辉煌正常供电,唯有我们居住的这几栋孤零零被停掉了电,做为一个外来人员不指望能够得到跟本地人一样的待遇,享受可以住在永不停电的小区,但最起码能够给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吧。且今年以来二手房东告之电费涨价到1.30元人民币/度,本人始终不能明白,为何在街口及乌沙一些地方电费才0.61元人民币/度,问之答曰:我们所在的线路是按工业用电收取,意思是上交给供电局都要交八毛以上,所以本地房东赚一点,二手房东赚一点,就变成1.30元人民币/度,试问有没有物价局在管这事的,为什么地方与地方的差别就这么大,差到一倍以上?我们努力劳动,按月交个人所得税,不欠房租,不欠电费,还交高价电费,凭什么就停我们的电呢?
投诉无门,所以希望阳光网帮跟踪一下。
再则,明明都是居民用电,凭什么按工业用电收取,难道供电局没办法在技术上做处理吗?收了电费不给办事的???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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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收到投诉后,我局马上将投诉单转发到投诉用户所辖的长安供电公司要求迅速调查处理。长安供电公司收信后,立刻派人调查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由于前段时间天气持续高温,用电负荷激剧飙升,导致了该用户所在线路的低压台区时有跳闸的情况出现,供电公司已联系厂家更换了控制开关,现已恢复正常供电。对该用户电费,供电公司一直以来都是按居民0.61元/千瓦时的标准收取,至于二手房东收贵电费的情况,供电公司已责令房东按0.61元/千瓦时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二手房东也表示服从。事后,工作人员也联系了信访客户,其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供电局
                          20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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