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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东莞常平供电公司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1-06-29 21:54: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781
处理用时:5天7小时9分
投诉对象:东莞常平供电公司
客观事实:常平供电公司无理不给予村民(东平大道拆迁户)自住房报装民用两相电表,以致本房屋无法正常居住。本房屋产权明确,事实清晰,村委会对此已出具证明,不存在任何瑕疵。如需现场核实情况,本人十分乐意配合。
房屋地址:东莞市常平镇田尾村东部工业园东平大道边。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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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收到投诉后,我局马上将投诉单转发到投诉用户所辖的常平供电公司要求迅速调查处理。常平供电公司收信后,迅速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那。经查核,客户现场情况如下:该户在东平大道边建有一幢5层高楼房,正在装修当中,客户已安装两个不同用电性质的电能表,不存在客户所反映的不给予村民自住房报装居民两相电表。该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50平方米,其中一楼用作工业用途,已安装一个3*10-40(A)电能表,户号为:7760106072。而二至五楼用作住宅用途,已安装一个单相10-60(A)电能表,户号为:7760106071。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城镇居民用电一般应实行一户一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一户一表计费时,供电企业可根据其容量按公安门牌或楼门单元、楼层安装共用的计费电能表,居民用户不得拒绝合用。共用计费电能表内的各用户,可自行装设分户电能表,自行分算电费,供电企业在技术上予以指导。
  常平供电公司表示,如客户将来增加用电设备,需更换更大容量的电能表,可在原有住宅电表上申请增容,带齐相关资料到我公司营业厅办理。

                                     供电局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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