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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城市学院成教班是否存在骗人的行为?!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09-05-26 23:58: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2095
处理用时:-1天-17小时-51分
我是一个06届夜大班的人.今年是毕业年.由于有7科不合格要重读一年.由于别的情况没去交学费而只能白白浪费三年时间.但我想了解一下下面的问题.1.第一学期有一科不合格第三年应该有第二次补考.可惜的是同学有第二次补考而我就没有.不单单是我,还有同学也是.我问过老师.没回复!2.班主任工作差.我7科不合格应该重读.这个没关系.而班主任完全没通知.只是说.你去什么课室找什么老师处理一下.我去到的时候以为是补考.另一个老师说不是他负责.班主任又非常确定的说是找他.害我一个月内多次在理工来回跑.到最后过了交学费时间才知道我是7科不合格要重读不合格的科目.而之前班主任只字不提只管叫我找什么老师.3.难道7科不合格就不能拿结业证吗?我不是读书人.理工的毕业证太高我拿不起.结业证也不给拿.难道我们去读书就是每年交多少钱然后到最后的时候就跟我们说要么重读要么就当浪费三年时间和交的学费么?!我是打工的.有时候晚上工作太晚和平时的时间也不多.去学校是想进修一下拿个高一点的文凭好去找好点的工作.但理工这样的做法我没办法接受.要是说我不去上课你可以第一年通知不用交学费了.为什么要等第三年的时候才来.三年的学费1万可以不算.但白白浪费三年时间谁也没办法接受! 我希望阳光能帮帮我问一下理工城市学院成教班的校长和主任.我试过打电话过去问结业证的问题.问了半天他们说是两个系统.他们不负责.也没有成教班主任和校长的电话.这样也能算是一个学校.我真服了.
问政部门:东莞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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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贵栏目转来关于东莞理工城市学院成教班是否存在骗人的行为投诉的来信(查询号126855号)收悉。现将我办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不存在补考机会不均等的问题。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九条规定:“学生每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课程须进行补考。补考一般于下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进行,补考不能申请缓考,补考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如无故不参加补考,按补考旷考处理。”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处理,考试成绩按‘0’分记载,且注明‘旷考’字样,不得参加第一次补考,经本人申请,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同意,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每学期期初,学生可在班主任处查询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也可凭学号自行上网查询本人上学期及以往在校课程成绩。因此,不存在补考机会不均等的问题。
    二、关于班主任工作问题。同学投诉的问题,集中在班主任没有及时通知补考。我们每位班主任在新生入学时已组织集中学习《学生手册》,要求学生按规定,每学期初查询自己的期末考试成绩和补考安排。学生都应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补考及补考科目、时间。其次,班主任也会通知补考学生本人。
    三、不能拿到结业证。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学生考试不及格,经过第一次补考,学年累计有三门课程(含三门)以上,或历年累计超过四门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有一门主干课程(含一门)或两门以内(含两门)非主干课程第二次补考仍不及格,不得毕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由本人申请,准予再补考一次,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毕业证书的发证日期填写。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补考后仍不及格者,以后不再安排补考,也不换发毕业证书。”第二十七条规定:“学生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校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而中途退学者(不包括开除学籍者),发给肄业证书,并出具已修课程的成绩证明。学习不满一年者,只发给学习证明。”因此,您有7门课程不合格要重读且不能拿到结业证。
    关于“东莞理工城市学院成教班是否存在骗人的行为”,经调查了解,成教管理的所有教育收费均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的。

                                                          东莞理工学院信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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