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城市学院的考试问题??!!
我是08年底毕业的夜大学生.我想问一下.第一年没合格放假前会有一次报考机会.再不合格是否最后一年没有报考的机会.同一个班的人.同一科不合格.为什么个别同学有机会补考,个别同学就没有.是不是超过多少科就不用再补考直接等重读呢?!.7科不合格是否不可以拿结业证明.还有夜大班的班主任极度不负责任.我7科不合格他不敢直接跟我说要重读一年.只顾叫我找哪位老师.害我一个月在理工跑了几回.到头都搞不清楚问题.等到全部人重读的人都交完学费我才知道要重读!!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栏目转来“关于理工城市学院的考试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将我办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不存在补考机会不均等的问题。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九条规定:“学生每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课程须进行补考。补考一般于下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进行,补考不能申请缓考,补考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如无故不参加补考,按补考旷考处理。”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处理,考试成绩按‘0’分记载,且注明‘旷考’字样,不得参加第一次补考,经本人申请,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同意,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每学期初,学生可在班主任处查询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也可凭学号自行上网查询本人上学期及以往在校课程成绩。因此,不存在补考机会不均等的问题。 二、7门课程不及格不能拿结业证书。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学生考试不及格,经过第一次补考,学年累计有三门课程(含三门)以上,或历年累计超过四门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有一门主干课程(含一门)或两门以内(含两门)非主干课程第二次补考仍不及格,不得毕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由本人申请,准予再补考一次,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毕业证书的发证日期填写。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补考后仍不及格者,以后不再安排补考,也不换发毕业证书。”第二十七条规定:“学生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校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而中途退学者(不包括开除学籍者),发给肄业证书,并出具已修课程的成绩证明。学习不满一年者,只发给学习证明。”因此,7门课程不合格不能拿结业证书。 三、不存在班主任承担责任的问题。同学投诉的问题,集中在班主任没有及时通知补考。我们每位班主任在新生入学时已组织集中学习《学生手册》,要求学生按规定,每学期初查询自己的期末考试成绩和补考安排。学生都应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补考及补考科目、时间。其次,班主任也会通知补考学生本人。因此,不存在班主任承担责任的问题。 东莞理工学院信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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