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局不作为
我上次咨询过半价节能灯在哪里买,经贸局只回复说在居委会登记,但是居委会还是说不知道,没收到通知。经贸局也没有咨询电话和联系电话,我后来在网上查询到经贸局一个电话打过去问了好多次才找到一个知道的人,但是最后也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这样的职能部门真叫人感到寒心。我后来又打电话给省经贸局,那里回复我由于东莞的经贸局迟迟没有进行推广,现在把购买名额让给佛山了。我现在想请问一下东莞的老百姓,请同意把我们的权利让给别人的,有关部门凭什么把我们的权益让给别人。虽然每户最多只能买30支,最多优惠也是150元,但是这是我们的权益,请市贸局的负责人给我一个说法,谁应该为这件事情负责。
阳光网友: 你好!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关于市民购买节能灯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第一,在推广节能灯方面,市经贸局是高度重视的,在2008年7月25日收到省经贸委印发的《2008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粤经贸环资〔2008〕530号)后,我局迅速反应,于7月28日制订并印发了《2008年东莞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东循环办〔2008〕8号),并下达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重点企业。方案是直接下发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方案中已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本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关于个别居委会反映没有收到相关通知,可能是镇人民政府与各居委会之间的沟通不顺畅,如果想要了解节能灯的相关信息可以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党政办咨询。 第二,本次销售节能灯的企业佛山照明公司是佛山本地企业,在佛山政府的扶持下其推广节能灯的步伐走在全省的前面。佛山市政府在2007年已经率先实施“佛山市‘百万只’绿色照明工程”,在推广节能灯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渠道较为畅通;在省经贸委的《2008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正式下发之前,佛山照明公司已早早在佛山市开展相关推广工作,因此当地节能灯的销售量大大超出预期。 第三,按省的要求,本次推广活动中市经贸局负责制定我市推广实施方案,协助佛山照明公司召开推广宣传活动,筛选并确定推广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具体销售活动则由佛山照明公司开展,一般情况下都是佛山照明公司与居委会取得联系后便可进行。但我局制订并印发《2008年东莞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后,佛山照明公司一直没有在我市开展正式的推广宣传和大规模的销售活动,没有主动联系居委会,加上信息渠道不顺畅,造成很多居委会不了解这件事。 第四,《2008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中提及我市的50万只推广指标是分配给我市临时性的任务,不是分配给我市的权益。佛山照明公司不需要预留50万只节能灯到我市销售,我市也无法控制佛山照明公司在各地的销售,因此不存在把市民的权益让给别人的说法。 第五,本次推广的节能灯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和双端荧光灯两大类,国家下达给广东省的任务是各150万只。目前,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任务已经完成,全省不再进行销售,但是双端荧光灯的任务还没完成,市民和企业都可以继续登记购买。市民可以询问居委会是否已经与佛山照明公司接上头。《2008年东莞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中已提供佛山照明公司的联系方式。 今年是我市推广节能灯的第一年,由于缺乏推广的经验,推广效果不太理想。按照计划,明后两年我们仍继续推广应用节能灯。我们将总结经验,争取在今后的推广活动中做得更好,能够使更多的市民受惠。(如有进一步疑问,可向我局咨询,联系电话:22328772) 此复。 市经贸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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