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用药恩替卡韦(博路定)纳入报销
尊敬的领导:本人29岁,是一名乙肝患者,去年9月份开始进行抗病毒治疗,每天都要吃恩替卡韦(博路定),一个月的费用高达1050元,而且一吃要坚持吃上5年甚至更长时间。众所周知,相比其它药物,恩替卡韦是目前治疗乙肝最安全的药物,所以价格也最贵,然而,东莞社保目前针对此药却没有任何报销,患者的经济压力很大,大多数乙肝携带者是小时候在地方小门诊打针等途径感染的,你们可以查查资料。我们是病不起,但是没办法,一方面要长期药物治疗,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如此高的费用,而且每个月都要回医院开药(医院只能开一个月药),还有医生的诊查费,每三个月又要进行抽血、腹部B超等几百元的常规检查。请政府部门多为乙肝患者着想一下,这个人群很多,得了乙肝,社会压力已经让患者比较痛苦了。请政府部门领导能够把恩替卡韦重新列入社保报销用药。让更多乙肝患者减轻负担。非常感谢!
您好,来信已收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是按照“保基本”原则制定的,主要是常用的、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药品。来信反映的恩替卡韦,费用较高且有严格的限制使用范围,根据省里规定,各统筹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制定具体支付政策。因此,我市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并结合本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将这些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限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我市医疗保险由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形式组成,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按“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建立,按社平工资的3%筹集基本医疗保险费,资金总量有限,必须严格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医疗保险资金使用范围,如将恩替卡韦等费用较高的药品纳入支付,则必须大幅提高费率。而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按职工工资的9.5%筹集医疗保险费,筹资水平相当于前者的10倍,根据医疗保险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其用药范围也适度扩大,包括恩替卡韦等也可纳入支付,相关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今后随我市医保基金收支运行情况的变化,相关政策也可能相应调整。 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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